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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上延误保障方案

作者:机票预订网   来源:机票预订网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4/11/16 9:24:12
一、 目的 为做好机上延误期间旅客服务保障工作,提升公司延误应急处置能力,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川航”)根据《航班正常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 2016 年第56号令)制定此预案。 二、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川航实际承运的所有航班。 三、 定义 “机上延误”是指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,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的情况。 四、 预案细则 (一)定时向旅客发布航班动态 当发生机上延误时,客舱机组应与飞行机组保持沟通,及时将延误原因和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向旅客通告;等待期间,每 30 分钟广播一次航班动态信息。 (二)及时为旅客提供餐饮服务 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(含),在不影响飞行、客舱安全和不造成航班进一步延误的情况下,应为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。当客观条件不允许配备(饮用水和食品),应向旅客做好服务,并说明情况。 (三)机上延误期间,在不影响航空安全的前提下,应确保盥洗室正常使用。 (四)机上延误期间,应特别关注残疾人、老年人、孕妇、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的旅客,必要时优先为其提供服务。 (五)机上延误期间,乘务员应保持客舱巡视,解答问询,通报信息,提供帮助。 (六)旅客下机条件及限制 1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,应安排旅客下机: (1)出港航班机上延误时间超过 3 小时(含)且无明确起飞时间时,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、安全保卫规定情况下,安排旅客下机等待。 (2)出港航班机上延误期间,如旅客因自身原因提出下机,在不违反航空安全、安保和不造成航班进一步延误的前提下,尽快安排旅客下机。 2、满足以下限制之一时,应禁止或暂缓旅客下机: (1)因空防或安保需要时。 (2)机场海关、边检部门对国际和地区航班旅客下机有明确限定时。 (3)当飞机滑回可能对机场运行秩序造成较大影响时。 当客观条件不允许安排旅客下机时,应向旅客做好服务和解释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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