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航空婴儿旅客须知
1.婴儿旅客是指从旅行开始之日出生14天(含)至2周岁以下的婴儿。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,对于出生不足14天的婴儿和出生不足90天的早产婴儿(胎龄小于37周出生的新生儿)天航不提供航空运输服务。
2.为确保飞行安全,每类机型的婴儿旅客载运数量均有不同的载运标准。为确保顺利出行,需在订座或购票的同时,向天津航空直属售票处或经授权的代理售票处购买机票。
3.婴儿按照同一航班成人适用普通票价的10%购买婴儿票,不提供座位;每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旅客限携带一名婴儿旅客。
4.为确保婴儿旅行的舒适安全,携带婴儿的旅客的座位需安排在上方具有冗余氧气面罩的座位上。
5.婴儿摇篮
1)天津航空可在A330机型执行的国际航线中免费提供婴儿摇篮服务。天航国内航线不提供婴儿摇篮服务。
2)婴儿摇篮最大载重量为11公斤,身高72厘米,可满足重量和身高限制条件下的婴儿可以申请使用。
3)旅客可以通过直属售票处和办事处在航班离站时间24小时前进行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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